【上訴終院】涉管有48條膠索帶罪成判囚 地產經紀准向終院申上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1/05 13:09

分享:

分享:

地產經紀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工具適合作非法用途罪成,就相關法律爭議申請上訴至終院。(資料圖片)

地產經紀於2019年區議會選舉當日,在維園被搜出身上管有48條膠索帶,經紀早前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工具適合作非法用途罪成,判囚5個半月。經紀不服上訴再被駁回後,就相關法律爭議申請上訴至終院,上訴庭今(5日)頒下判詞,確認經紀提出的4項有關膠索帶是否屬於中「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」的爭議,涉及重大及廣泛重要性。

涉案上訴人陳俊傑早前上訴時,控辯雙方主要爭議膠索帶是否屬於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》17條條文中「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」。有關上訴被駁回後,上訴人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,並提出法律爭議。

有關爭議經書面處理後,上訴庭今頒下判詞,裁定4項法律爭議涉及重大及廣泛重要性,其中兩項爭議包括在正確詮釋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》17條有關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的條文時,條文中所指「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」的意思,以及所謂「非法用途」是否需與條文中的「撬棍、撬鎖工具、百合匙」屬類似用途。

其餘兩項爭議則是在正確詮釋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》17條下,條文中的「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」的意思,以及所謂「任何非法用途」,又是否需與前文所述的工具有類似用途。

一文看清「港版健康碼」登記注意事項:https://bit.ly/31pGndZ

HKET APP健康台更多都市疾病影片:https://bit.ly/3cNFwr7

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/出現地點,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:https://bit.ly/2JdOaiS

記者:楊詠渝